辽宁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初建时为旅大师范专科学校。1953年4月,更名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7月,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和大连外国语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大连师范学院。1960年7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学院。1983年12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s://ks.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教务科 (82159070/82158245) Email: jwk@lnnu.edu.cn
教研科 (82159858/82159239) Email: jxyjs@lnnu.edu.cn
实践科 (82158341) Email: sjk@lnnu.edu.cn
教师教育科 (82158404) Email: jsjyk@lnnu.edu.cn
综合科 (82158252/82158798) Email: jwc_bgs@lnnu.edu.cn
印刷室 (82158456/82158321) Email: ls_ysc@163.com
辽宁师范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一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个性发展和成
长成才提供条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籍学生具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转专业规模控制为:
转出人数不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转入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转入国际商学院的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具体视当年办学情况确定。
第三条转专业在高考招收类别相同的专业和学生间进行;按艺
术类招生并加试相同科目的艺术类专业间可以互转(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在招生计划中已经明确不实行转专业的相关专业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 转专业资格
第五条在校本科生转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的一年级学生(转入国际商学院的学生在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
2.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3.无违纪记录;
4.无欠费记录。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1.由生源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2.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互转的;
3.专升本、中职升本、中师升本等特殊招生类别跨类转的;
4.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
5.国际商学院学生转向其他学院的;
6.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独招生的学生;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8.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 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生转专
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学生应修全部课程期末考核总成绩排序(成绩按百分制核算,其中“优”记90分、“良”记80分、“中”记70分、“及格”记60分),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在排名前l0%范围内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申请转入国际商学院的学生不受排名限制)。转专业志愿只可申请一个。
第八条经教务处审核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通过学校及申请转入学院指定的程序考核。考核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及特长表现,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在春季学期进行。
四 接收程序
第九条 接收依据为学生的考核成绩名次在转入专业招生规模范围内。接收顺序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接收。
第十条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审定,并将名单提交学校,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公示后无异议,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 学分记载及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转专业后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2.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计算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十三条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收缴按照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执行。
辽宁师范大学在哪里
辽宁师范大学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该校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是辽宁省“双一流”国内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实施学校。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师范大学举办、以文科为主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有20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约923亩,图书馆藏书43万余册,专任教师40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43%以上,在校生7500多人;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学院设有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23个专业),现招生的专业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旅游管理、图书馆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共18个,在全国18个省份招生。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59.46.67.198:60001/tmweb_hh/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