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教务处(附教务处电话)

北华大学教务处基础信息

北华大学教务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 邮编:132013
北华大学教务处电话:0432-64608812

北华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

2.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关教学部分的制定、落实;

3.组织制订和修订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协助研究生部抓好学科建设工作;

4.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提出全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结构体系及专业设置、调整与改造意见;

5.制订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院(部)制订相应建设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国家、省、校级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方面的申报与校内遴选工作;

6.负责制订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全日制本科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及教材选用、供应和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开展教材研究,保证教材质量;

7.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秩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8.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协助研究生处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审核工作;

9.负责学年课程计划,协调和编排各学院课表,组织考试,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全校教学日历;

10.负责组织各学院制订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计划并检查实施,协助各学院进行实习基地建设;

11.协助做好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12.做好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测算、核定等工作,做好职称评聘时有关教学和教研情况的审核工作;

13.负责进修生和旁听生的接收、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全校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教改试点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15.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国内的各类合作办学项目,负责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联合办学管理工作;

16.负责本科教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遴选和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工作。

17.组织学校大创项目的组织评选、验收工作;各类学科竞赛及竞赛数据统计、经费管理工作.

18.负责组织学校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及上报工作。

19.负责组织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20.负责组织协调以教务处名义对上、对外的相关工作;

21.会同学生处、团委及学院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22.完成上级和学校交、代办的其他工作。

>北华大学教务处处长工作职责

1.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关教学部分的制订,负责召集处务会议,研究处理教学业务的重要事项;

2.负责实施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发展研究,做好全校性的教学资源统筹安排;

3.负责申报新专业、重点专业与课程以及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的论证; 

4.负责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改革的全面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课程建设与改革;

6.负责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面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统筹安排全校性重要教学活动;

8.负责落实教务处工作计划,处理教务处内部事务;

9.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提出全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结构体系及专业设置、调整与改造意见;

10.负责组织制定教务处年度工作日历;

11.负责北华大学教务处与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

12.负责做好教学人员的绩效考核,提出人员岗位及任务的调配方案;

13.负责教务处的人事调配工作;

14.完成北华大学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教务处处长完成北华大学教务处各项工作,就教务处整体工作提出建议,负责本科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根据北华大学及北华大学教务处工作安排,审定分管科室工作计划,领导和监督分管科室的工作进展并及时总结、汇报;

3.负责全校理论、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提出实验室建设方案和提出实验设备装备计划,推动实践教学改革。

4.负责全校排课、考试、成绩管理工作;

5.组织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各类竞赛工作、各类创新实践教育活动;

6.组织制订和修订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会同研究生部抓好学科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院(部)制订相应建设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组织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遴选和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工作;

9.负责在校生学籍管理,组织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及寄读生、进修生、旁听生的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全校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教改试点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11.负责组织校学生参加的国家四六级英语和省大学生计算机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12.负责北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工作;

13.教师能力培训、咨询制度建设、规划编制、资源建设、平台建设;

14.教师教学发展区域辐射、工作平台建设;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